枣庄齐鲁网9月26日讯(滕州电视台 王南 杨斌 )“杜某某……”8月14日早上8点左右,正在江苏省沛县某小学附近吃早点的一名50多岁的男子听到有人叫名字回头张望时,被合围上来的滕州公安民警按住,其身旁的二男一女也被民警控制住,至此,驾驶汽车流窜多地专门扒窃赶集群众钱物的四名犯罪团伙杜某某、王某、马某、任某(女)全部落。
8月11日10点左右,滕州市公安局鲍沟派出所接到王女士报警:在鲍沟镇驻地集市上被偷走3000余元钱物。鲍沟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会同刑警大队四中队、基础中队立案侦查,经查王女士在8月11日9点多钟在集市上买鞋时,放在电动车车把内侧储物盒内的钱包(内装2900多元现金、银行、手机等)被一名40多岁的男子偷走。据现场群众反映,偷包男子身高1米70左右,偏瘦,皮肤黑,留分头,瘦长脸,上身穿白底带黑点褂头,作案后伙同另两名中年男子沿鲍沟镇驻地的三角花园东侧的小路向北逃跑。民警们根据摸排到的线索立即分路追踪查找犯罪嫌疑人。8月12日,民警们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王某、马某、任某并伺机抓捕。8月14日早上5点钟,民警们获得重要线索:四名犯罪嫌疑人前往江苏省沛县作案。民警们立即追踪到沛县城某小学附近,并将四人抓获。
据四名犯罪嫌疑人交代,8月5日早上5点多钟,杜某某等四人预谋后,由任某驾驶轿车由滕州市区窜至滕州市洪绪镇驻地的集市上,由马某、王某以买东西作掩护,杜某某靠近一辆停放在一地摊附近的电动车用上衣挡住电动车车筐,将车筐内的钱包偷走。得手后,四人驾车逃离。之后,四人多次窜至滕州市鲍沟、东沙河、东郭、羊庄、木石及薛城区等集贸市场扒窃作案10余起,扒窃的钱物均被四人瓜分挥霍。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从侦破的这十几起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侵害的目标是在集市上买东西的人,犯罪嫌疑人趁集市上人多混乱时将人们放在身体以外电动车车筐等处的钱物偷走。对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集市上买卖东西时,一定要将钱和贵重物品放在身上或视线范围内,以免被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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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翟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