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9月26日讯(记者 于潇潇)9月26日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济南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修订后的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全省65周岁以上老人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对八十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人经济资助的,老人可以拒绝。
据了解,截止到去年底,山东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7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7%,数量居全国第一。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