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山东省东营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确定。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全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将从2014年的1万元提高到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
我市去年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以来,参保患者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全市总体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为3514人补偿2014年度大病医药费1198万余元,后续材料受理及大病补偿工作仍在紧张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