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制定出台新规定,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从简、节约、文明、自律的原则,禁止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规定还明确,对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
原标题:山东日照给干部戴紧箍咒 借红白事敛财领导"连坐"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制定出台新规定,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从简、节约、文明、自律的原则,禁止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近日制定出台的《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共有12条,风别从设宴、公车使用、消费标准等方面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提出了要求。
规定还明确,对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
此外,日照市纪委监察局还开通了举报电话12388,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崔维成)
附:《规定》中12项要求:
(一)带头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禁止公开设宴、接受礼品礼金。
(二)禁止邀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婚宴、收受其礼品礼金,禁止参加亲戚以外人员的婚宴并送礼金。
(三)禁止明显超出本地一般消费标准和规模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四)严格控制婚丧用车数量,禁止使用豪华车队,禁止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公共卫生和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五)禁止本人或授意他人,向所在单位、系统和下属人员以及与本人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放请帖,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邀请上述单位或人员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接受礼金、礼品。
(六)禁止利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便利条件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七)禁止收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钱物,或者要求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八)禁止用公款、公物、公车参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九)禁止因袭讲排场比阔气等陈规陋习、挥霍浪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十)禁止分批次、多地点宴请,采取化整为零、分别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逃避监管。
(十一)禁止在婚丧喜庆事宜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十二)禁止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