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处罚至今已经8天了,但车还是没要回来。”2日,市民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平阴县交警大队在当事人接受处罚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将车辆返还。
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中旬,自己驾驶货物运输车经过平阴县时,被平阴县交警大队以超载为由查处,将车辆扣押,并向王先生开具了罚单。王先生接受了处罚,并于1月26日向银行缴纳了罚款。随后,王先生携带罚款缴纳单据前往平阴县交警大队交通科办理车辆放行手续,却遭到拒绝。“当时工作人员只说暂时不能将车还给我,也没有说明具体的理由。现在车辆一直被扣押着,每天耽误很多生意。”王先生十分着急。
记者随后与平阴县交警大队交通科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正常程序,当事人接受处罚后便可取回车辆,具体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后联系记者。但截稿前,记者未收到对方对此事的回复。
王先生随后致电记者,表示平阴县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称是工作疏忽,将尽快为他办理取车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