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青州市弥河镇大桥刘村的二表哥蔡仪奎,从小就是文艺迷,无论唱歌、表演,还是文艺创作,样样拿得起。随着年龄增长,他开始慢慢转行,成为村里舞蹈队和文艺爱好者的“艺术指导”,今年大年初一,二表哥还当上了村初一演出的“总导演”。
“这些年,我们村建起了文化活动中心,也有了几支文艺表演队。但我们的服装都是自己买,道具、音响等也是请村里出钱解决的。初一演出时,我特意创作了一个歌颂文明村庄建设的‘三句半’节目,来回报村里的经费支持。”二表哥说。
在农村,文化活动有没有固定的经费投入,是难以绕过去的问题。“过去,我们大都是请村里出钱支持,有时候拉来几个在外经商的村民的赞助,偶尔改善一下演出条件。”当上“总导演”后,二表哥更忧心的是演出设备投入。
“如果让村民自己买,有时候买的衣服都不一样。有些服装、道具还是需要统一采购。”二表哥不停地问我:“你知道其他地方的文艺队有没有经费支持?听说最近国家有一个文件,对我们这样的文艺队有什么扶持吗?”
就在春节前,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除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外,还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说,“政府和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激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更多地运用市场的机制和手段,为群众提供多种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
“这都是好消息啊!这个市场手段,是不是就是说我们的演出水平高了,不仅能在自己村演,还能到其他地方演,还能挣到演出收入?那我们可得使劲排练了。”二表哥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