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济南市区单车车损5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快处快赔实施时间,从现在的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延长到早7点至晚8点,实施地域范围包括市区道路和高架路,轻微交通事故快处交警和保险员不必到场。同时,快处快赔事故与保险费率浮动挂钩,事故快处速度有望提高。自去年4月1日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使用快处程序处理轻微事故18万余起。
快速快赔实行一年半,处理轻微事故18万起
截至2015年8月底,济南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6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超过196万人,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主城区交通压力日益增大,由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问题愈发严重,特别是随着市区道路通行能力的日趋饱和,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往往就会产生“蝴蝶效应”,引发大面积交通拥堵。
据交警部门统计,在主城区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中有50%以上是道路交通事故,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又有85%以上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从去年4月1日开始,济南开始实行轻微交通快处快赔,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实行免除交警、保险到现场勘查,由当事人按照程序自行处理,在时间段上是早 晚 高 峰 (7:00—9:00, 17: 00—19:00)。
实行轻微交通快处快赔一年半的时间,济南共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18万余起,今年1-8月份,全市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10万多起,其中快速处理86442起,占总接警数的80.09%,与去年同比增加 15567 起,上升21.96%。在方便群众的同时有效缓解了高峰时间交通拥堵状况,拥堵报警电话起数平均下降30.2%。目前全市已建成3处保险理赔服务定责、定损中心,自2008年以来累计处理案件47万余起。
快处快赔时段改为早7点到晚8点
“目前,由于车辆大幅增加,原来的早晚高峰时段的特点已经发生较大变化,交通高峰基本上已扩展到整个白天。”济南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以来,济南已经新增30余万辆机动车,一些路段车流量达到高度饱和状态,特别是一到节假日,堵车非常严重。
去年4月1日起,济南实施快处的时间为早晚高峰时段,目前来看,快处的时间段不适应现在的交通拥堵状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政府金融办、山东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及济南市30家财产保险公司探讨后,决定在市区增设保险理赔服务定责、定损中心,并对《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中第四条内容进行修改,将“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实行免除交警、保险到现场勘查的时段扩大到整个白天(7:00—20:00),“规定区域”在行政规划区(长清区除外)内是指:凤凰路(含)以西,西绕城高速以东,二环南路(含)以北,二环北路(含)以南的区域。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本行政区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规定区域、规定时段。
新的《实施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快处快赔事故与保险费率浮动挂钩
“要鼓励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也要提高交通违法者、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按快处快赔程序处理的驾驶人的经济成本。”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的人士介绍,各保险公司出台保险费率与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标准,研究探讨快处快赔事故与保险费率浮动挂钩的办法。
记者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从6月开始,该公司开始实施快处快赔事故与保险费率浮动挂钩的办法,通过保费的支出,提醒、鼓励车主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的发生。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但不在市区快处快赔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怎么办?目前,济南保险行业正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率先推出“互联网+”的新模式。车主登入APP后,只需按照要求拍摄现场照片上传至保险公司理赔平台,就可以直接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和赔付。只要点击手机中安装的APP“物损事故快处”,按照提示,自行拍照,即可迅速离开现场并接受保险公司后续定损理赔。
相关新闻:济南探索建立电动车保险制度
24日,济南保险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顺利处理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济南正在探索建立实行电动车保险制度,解决电动车事故中存在的不投保、急救难、赔偿难的问题。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被明确确定为非机动车,而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配套的《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至今没有对新类型作出相应调整,也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投保交强险。此外,目前保险公司也不接受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上交强险。
“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市事故处理的难点问题。”据交警部门人士介绍,机动车有交强险、意外险等保障险种,出事故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大大减轻了出险车主的经济负担。
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介绍,为顺利处理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与保险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探索建立电动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电动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一揽子保险,解决电动车事故中存在的不投保、急救难、赔偿难的问题。
济南拟建驾驶人交通事故信用档案
保险企业可根据信用定承保
24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知,济南交警拟建立驾驶人交通安全信用平台,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制定评价标准,将驾驶人信用区分为良好与不良。
据介绍,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拟建立驾驶人交通安全信用平台,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员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包括驾驶人一般违法记录、严重违法记录、发生伤人、死亡事故次数及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并根据上述内容,制定评价标准,将驾驶人信用区分为良好与不良。保险企业可以参考驾驶人信用确定承保政策,鼓励驾驶人保持行车安全,减少交通违法,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原标题:济南快处快赔时段扩至“早7晚8” 不再局限于早晚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