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9月25日讯2015年9月6号中午,德州陵城区的东方朔广场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抢夺案,一位女士在女厕所里,竟然被一名猥琐男给抢了。
派出所民警陈世民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记者,民警当时看到一名女子慌慌张张的跑过来,说她在厕所被抢劫了,有1200块钱,一部手机,身份证,银行卡。
报警人张女士说,她在附近逛街购物之后,正好路过东方朔广场,就是就去上厕所,没想到刚进女厕,一名男子突然闯了进来。
受害人张女士回忆说,当时嫌疑人上来就夺自己的包,自己就拽着不给他。陵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德文告诉记者,随后该男子就用脚踹着她的头,并威胁她说不给包就强奸她。张女士使劲抓住自己的包,但是这名男子用力拽包,将带子拽断后逃窜了。
由于受到惊吓,张女士没看清男子逃跑的方向,只大概记得那名男子也就20多岁,穿一身白色运动衣,大约一米七几的个头。根据张女士的描述,民警调取周围监控,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民警分析这小伙子顶多就二十来岁,应该在附近上网,或者在旅馆上网,通过这一点开始排查。
沿着嫌疑人逃跑的路线,民警对周边的旅馆和网吧逐一展开排查,十个小时后,在城区某网吧里,民警果然发现了嫌疑人的身影。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德州陵城区人,今年23岁。从刘某身上,民警发现了张女士被抢夺的手机,不过虽然证据确凿,刘某却拒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民警直接通过手里的证据,戳穿他的谎言。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他自己也确实觉得难以再圆谎了。李某交代,他曾经参过军,退伍后就在天津的一处建筑工地打工,因为最近工地停工,闲着没事,他就回到老家,很快上网成瘾。
转眼间身上的钱花光了,李某也不好意思给父母要钱,于是他就动起了歪脑筋,想着发笔“横财”。案发当天李某来到东方朔广场寻找抢夺目标,正好看到了去上厕所的张女士,为了“一抢必中”,他竟然尾随张女士进了女厕所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