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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6个市仍存在劣V类水体 东营俩区县被区域限批
2016-02-18 15:08: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姜洋

  大众网济南2月18日讯(记者 姜洋)记者今天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2016年1月,山东全省四大流域中,各流域COD平均浓度均有所改善,但17市中,济南等3市COD浓度出现同比上升。下一步,省环保厅将开展现场督察督办,并对超标严重的溢洪河明港闸责任地区东营市东营区、垦利县涉水项目实施区域限批。

  14市COD浓度同比下降,仍有6个市存在劣V类水体

  据统计,2016年1月,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降至21.3mg/L和1.07mg/L,同比改善了17.8%和37.4%。全省四大流域中,各流域COD平均浓度均有所改善,受个别断面超标影响,淮河流域氨氮浓度出现一定反弹(45.4%),但仍在地表水三类水标准范围内。

  全省17市中,泰安、滨州、日照、青岛、东营、威海、德州、聊城、济宁、淄博、枣庄、潍坊、烟台14市COD浓度同比下降,其余3市同比上升,上升幅度最高的是济南市,为47.9%;聊城、德州、滨州、青岛、东营、淄博、威海、日照、济宁、泰安等10市氨氮浓度同比下降,其余7市同比上升,上升幅度最高的是菏泽市,为562.2%。

  2016年1月,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全省参与评价的100个断面中,除断流和河道整治的13个断面外,有80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V类标准,占总数的80.0%;有7个断面水质劣于V类,占总数的7.0%,比去年同期减少14个,比上月增加6个。17市中,有6个市存在劣V类水体,其中东营2个,济南、潍坊、聊城、滨州、菏泽各1个。

  “超标排污”死灰复燃,导致部分断面水质不稳定

  省环保厅流域处刘时告诉记者,截至2015年底,除小清河辛丰庄断面外,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五类标准,省控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但总体达标形势还比较脆弱,部分断面仍处于达标边缘,水质不稳定,极易出现波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刘时说,从客观角度看,1月份气温同比偏低,污水处理厂除氮效率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效果均有所下降,同时2014年以来的旱情在部分地区持续发展,河道中基本全部为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导致部分断面主要污染物尤其是氨氮浓度有所上升;从主观角度看,前期出于确保年底完成省政府制定的年度任务目标的压力下,部分地市采取了相关临时性应急措施以实现达标,但影响断面水质的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比如污水直排或溢流、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等,加之极个别地市近期环境监管力度有所放松,不法企业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又有死灰复燃的趋势,导致少数断面水质出现超标。”

  确定2016年为巩固提升年,力争2017年底实现稳定消除劣五类

  刘时介绍,省环保厅已确定将今年作为省控河流断面消除劣五类水体的巩固提升年,将利用两年的时间消除达标边缘断面,力争2017年底全省实现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

  下一步,将对济南、东营、聊城等污水直排或溢流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市开展现场督察督办,并将调查结果向各市进行反馈,督促地市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建设进度,尽快消除污水直排对断面水质产生的不利影响;对其中超标严重的溢洪河明港闸责任地区东营市东营区、垦利县涉水项目实施区域限批。

  同时,针对东营、潍坊、滨州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导致断面超标的情况,督促有关市强化对污水处理厂及入网企业的监管,对发现向管网内超标排放污水的违法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并加快入网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污水处理厂调试进度,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对部分超标情况较为突出的断面实施重点督查,根据调查结果视情采取限批、约谈等后续措施;同时尽快召开全省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巩固提升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成果的年度任务目标,并制定逐年加严的达标边缘断面水质控制标准,确保2017年底省控河流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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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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