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桂云在办公室整理普法考试试卷
听到上访户的痛楚,她常常难过得落泪
在街头做法制宣传
在郓城县第一初级中学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
工作之余仍不忘记“充电”
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看电视
大众网菏泽1月31日讯(实习生 苏长青)孟桂云,一头利落的短发,一件黑色外套,还有一个电话响不停的小灵通,平凡得可以淹没在人群中。然而,殊不知,她那和蔼可亲的脸庞让多少人绝处逢生;她那双宽大的手给了多少人温暖;而她那双穿着“普法”鞋子的脚,在27年间,走遍了全县22个乡镇、1041个村居。
从“门外汉”到普法员,肩负责任走过27年风雨路
孟桂云今年52岁,1984年7月担任郓城县黄堆集卫生院的护士长,1988年调到黄堆集乡政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992年又被调往县普法办工作,这一干就是27年。
孟桂云以前学的是医学专业,对普法宣教工作是门外汉。为尽快进入角色,她每天在工作之余都会挤出四个小时学习国家各种法律法规,摘录了近十万字的学习笔记。
普法工作的27年间,她脚步走遍了全县22个乡镇、1041个村居,共开展“法律下乡村”1300余次、举办“送法进企业”30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律书籍、宣传彩页三十多万份。
1992年5月,孟桂云的女儿只有两个月大。为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孟桂云顾不得家中嗷嗷待哺的女儿,早上7点半就骑上她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和一个同事一起去了郓城黄安徐海乡。回来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而这时自行车的车胎又坏了,她和同事只能在黑夜中推着自行车摸索着前进。幸运的是她们遇到了一辆拉石头的拖拉机,在好心师傅的帮助下他们才回到了家,此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
在普法办工作期间,她连续16年被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评为“全省法制宣传先进个人”。连续10年被市妇联、市人社局评为“全市优秀妇女干部”、“三八红旗手”。
“金牌调解员”名不虚传,知道她的人竖起大拇指
“做工作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做人更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只要能为群众实实在在地办点事,我就很开心了。”这是孟桂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孟桂云与调解工作的结缘源于一次偶然的事件。
2009年夏的一个中午,郓城县南城社区居民史某之妻在金河路某路口与行人何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家人得知消息后手持器械过来助威。当时孟桂云恰巧路过此地,她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制止和教育,而她却被一不明真相的“助威者”误打一棍。最终,双方被孟桂云的举动感动了,化解了矛盾。
这起事件发生后,孟桂云“热心肠、善调解”的名声也就传了出去,成为名副其实的“和事佬”、群众心目中的“金牌调解员”。
2011年初她被借调到县人大信访室9008工作,4年多来她协助县人大信访室解决各类疑难上访案件达78件,这间小小的工作室也见证着不同的辛酸故事。
“她真是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再苦再累她都心甘情愿”。受过孟桂云帮助的上访户赵勤忍不住为她竖起了大拇指。
她很“慷慨”,也很“吝啬”
“孟大姐就像我的亲人,在经济上无偿帮助我,在精神上鼓励我,让我这个外地人在郓城感受到了温暖。”从江西来郓城打工十几年的袁玉琴说。
2000年,邻居的孩子孟浩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因无钱医治生命垂危,她不仅送钱送物,还主动联系医院进行救治;黄堆集乡黄东村的两位孤寡老人李成山和李秀云生活困难,孟桂云逢年过节就去探望,给她们带去所需的生活用品,直至她们去世。
在郓城县黄堆集中学给学生上法制课时,孟桂云得知学校有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境困难面临辍学,她当即取出两个月的工资捐给学校。而这些钱都是她勤俭节约,从全家生活费中一分分挤出来的。
“她对待我们这些需要帮助的人一向慷慨,但对自己却十分吝啬。”曾受助于孟桂云的郓城一奶粉店店主王爱莲这样评价她。
爱管别人的“闲事”,却“冷落”了家人
下乡做法制宣传,到学校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还有不间断的上访户向她求助,使孟桂云每天都是那么忙碌。
有一次,为帮助上访户解决难题,孟桂云忘记了时间。回到家看到身患癌症、躺在病榻的母亲,才想起自己忘记给母亲输液了。每次提到这件事,她都会痛哭流涕:“没过多久母亲就去世了,我觉着很对不起我的母亲。”
“我们是中午12点下班,孟大姐会在12点半准时出发去学校,有时候会带个饼,不吃饭也是常事。”孟桂云的同事说,尽管如此,孟大姐工作时依然精力旺盛,让他们都很佩服。
中午不回家吃饭,晚上回家很晚,让孟桂云的丈夫董剑也都习以为常。“刚开始心里也觉着烦,时间长了就习惯了。现在,我和儿子都深受她感染,也会经常做些善事。”董剑告诉记者,自己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孟桂云的工作,让她在法律这条道路上帮助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