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1月13日讯(记者 张鹏)近日,大众网持续报道了菏泽的哥王保松索赔一事。目前,保险公司称已确定赔付王保松10万元。然而因为未能和出租车公司就保险赔偿金打到何处达成一致,王保松仍然没能拿到这笔钱。
保险公司确定赔付 赔付金仍未到王保松手中
大众网记者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行了解到,在与总公司递交申请报告后,保险公司经过研究后确定对王保松进行赔付。因为王保松提前垫付了1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目前已转至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保险公司依照“有损失有赔偿,无损失无赔偿”的赔偿原则,将赔付王保松10万元。
然而,王保松告诉记者,他驾驶的出租车挂靠在菏泽金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购买保险时,是以公司的名义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因此,按照法定流程,需要保险公司将赔付款支付到出租车公司,再由出租车公司将钱转交给出租车驾驶员。
“我想让公司出一份委托书,直接让我代领这10万元钱,可是公司不愿意出委托书,他们想接收这笔钱,并转到基金会。”这让王保松十分不解,“这10万元钱是我的,为什么公司可以随意支配?”
出租车公司:转至基金会作为死亡赔偿金预支款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2年2月10日,王保松以公司的名义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称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即商业险),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分别为10万元和30万元。
在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菏泽金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董事长宋爱珍算了一笔账。她说,在王保松交通肇事一案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保松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保险满额赔偿,王保松可以拿到商业险赔付款中的80%,即24万。加上保险公司已经确定可以赔付的交强险(共11万余元),“所有的保险赔偿加起来一共也就是35万。”宋爱珍说。
宋爱珍表示,如果死者的受益人出现了,主张死亡赔偿金时,至少需要近50万的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2011年,菏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792元,按照20年算就是47万多。”宋爱珍说。大众网记者在菏泽市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建宇处证实了宋爱珍的算法。
宋爱珍说,这40多万还不包括死者的丧葬费等,“保险公司赔付的35万不足以支付这些费用,要是肇事司机在受害人亲属出现并索赔时跑了或者没有能力支付这笔费用怎么办?”
宋爱珍告诉记者,公司以前就出现过一起司机肇事之后逃跑,公司为驾驶员支付了50余万元的赔偿金,“随时都有可能再次出现类似的事。”宋爱珍说,如果以后王保松以后承担不了死者亲属要求的赔偿款,就用这10万元来填补空缺,“剩余的钱仍然是王保松的,而且我们公司也不会留下这笔钱,而是将这笔钱转到基金会。”
律师称出租车公司做法无法律依据 司机可起诉
而出租车公司如此处置这笔钱是否合理或者合法呢?菏泽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建宇表示,出租车公司担心司机以后没有能力支付赔偿的考虑是合情的,但是出租车公司来处理这笔钱并没有法律依据,“这笔钱的性质是保险公司赔付王保松的交强险,并不是死亡赔偿金,属于王保松个人,应当归王保松所有。”朱建宇表示,出租车公司不能用未来可能出现的诉讼来作为使用这笔钱的依据。
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翟效军也告诉记者,出租车公司的做法合乎情理但是没有法律依据。
“我之前垫付的10万元死亡赔偿金已经交付给基金会了,这10万元钱是保险公司赔付给我的,为什么还要交到基金会?而且公司能随意处置这笔钱吗?”采访中,王保松一直重复这句话。
朱建宇建议,如果出租车公司截留或者随意处置这笔钱,王保松可以起诉出租车公司。
相关链接:
《轧死流浪汉赔了10万元 菏泽的哥遭遇理赔难》
http://heze.dzwww.com/yw/201410/t20141020_11209596.htm
《菏泽的哥轧死流浪汉续:10万赔偿金去了哪儿?》
http://heze.dzwww.com/yw/201410/t20141023_11239213.htm
《菏泽的哥轧死流浪汉续:10万赔偿金转至基金会》
http://heze.dzwww.com/news/201410/t20141031_11288440.htm
《菏泽的哥王保松索赔路迎转机 3天后或有答复》
http://heze.dzwww.com/zbzt/2014zt/jnlpl/yaowen/201411/t20141104_113046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