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9月25日讯(记者 于潇潇)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109号文件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种业强省,骨干种子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6%。
意见提出,要强化种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为此,骨干种子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6%。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建立股份制研发机构,提高商业化育种能力。
为建立产权明晰、股权多元、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科技型种子企业。意见中提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其他科研院所要逐步实行企业化改革。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培育15家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30个小麦、玉米、棉花、花生、蔬菜、果茶、林木等商业化育种(苗)中心。
同时,将加强种子基地建设。推动土地向制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通过土地入股、租赁、托管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的种子基地。在省内建设粮食、棉花、油料、蔬菜等农作物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152万亩,提升29处国家级、省级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生产能力,建设主要造林树种采穗圃、种子园和母树林10万亩。支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增强南繁科研育种能力,在海南省新建核心育种繁育基地1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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