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亚楠 通讯员 薛 梅 张素华 报道
本报济南2月2日讯 严格的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是保障环境质量逐渐实现改善的重要手段。2014年,全省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1511次,共侦办破坏生态环境案件990起,其中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601起,环境资源类案件38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81人,其中刑事拘留1103人,批准逮捕349人,行政拘留96人。省级通报突出环境问题500多件,对28个行政辖区实行了从严审批或区域限批。
据了解,2014年,针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破坏行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企业15家,将13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5天-15天行政拘留。针对行政边界地区权属复杂、监管薄弱等特点,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了区域共治的边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打破了环境监管的行政区划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