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烈士纪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市、县电视台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菏泽信息港》、《菏泽双拥网》等新闻媒体开办了烈士纪念工作宣传专栏,创办了《菏泽英烈》栏目,广泛宣扬菏泽烈士生平事迹。
二是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医院和光荣院日常保护管理和维修改造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全市10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200余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3万余座零散烈士墓进行全面保护管理,高标准完成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档案和3600余名有名烈士档案进行了规范完善。
三是全面落实烈属优待政策。全面执行烈士子女在入园、入学、中考、高考等方面的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参军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参加公务员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立烈属家庭精神抚慰和挂光荣牌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
四是提高烈属的生活、住房和医疗水平。对生活困难的烈属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其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对符合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烈属,优先安排配租、配售。对符合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烈属,在发放租赁补贴时予以优先安排。将无工作单位满60岁以上的烈士子女按烈属标准纳入优抚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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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红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