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更好地发挥社会教育作用,4月28日,菏泽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市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
第一批市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包括:定陶县烈士陵园、成武县烈士陵园、郓城县烈士陵园、鄄城县烈士陵园。
通知要求,纪念设施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确定保护单位或负责人,提供必要经费保障,不断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市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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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红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