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情况]
郓城县耿先生是一位生意人,在事业稳定发展的同时。也非常重视风险防范。热爱家庭的他为自己购买了非常充足的保障。保障在意外发生后给家人留下足够的生活费用。2015年3月12日,在我司购买网销产品E顺交通意外保障计划,保额50万元。
[案情回放]
2015年10月9日,公司接到被保险人家属报案。报案称,被保险人耿先生于2015年10月6日自驾车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当场身故。接到报案信息后,我司立即上报总分公司。并及时协助客户收集相关理赔资料。根据总分公司提出的调查意见,菏泽中支理赔人员通过面见受益人,对出险地、交警队和被保险人居住地走访,同业排查,医院走访等多方调查,证实被保险人出险事故属实,调查未见免责事项,出险事故属于保单约定保险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结案,按照条款约定赔付受益人保险金50万元.。客户对公司快捷高效的理赔服务赞叹不已。
亲人的逝世,固然令耿先生家人倍感伤痛,但耿先生的风险意识也保障了在他去世后家人的基本生活。
风险无处不在,买保险就是对生命的尊重,泰康人寿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对客户的承诺,以快速优质的理赔服务担负起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