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李某某销售的型号为“M1911”的仿真枪
大众网菏泽12月17日讯(见习记者 郭威)近日,成武县一24岁的男子李某某在明知道销售枪支违法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非法销售枪支,共销售4把型号为“M1911”的仿真枪,获利800元。12月17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对李某非法买卖枪支的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在2015年6月上旬在朋友圈认识一位昵称为“夜莺到货”的微友,随后通过“夜莺到货”在自己朋友圈做起了枪支代购的生意。6月份到7月份期间,李某某以在朋友圈发枪支图片吸引客户购买的形式,一共销售了4把型号为“M1911”的仿真枪,每把枪销售900元,每把枪获利200元,共获利800元。
据李某某交代,他在网上看到代销枪支的消息后,觉着可以多赚点钱,而且自己认为在网上销售隐蔽性比较好,不容易被发现才开始在网上销售。庭审中,李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辩护律师也对买卖枪支罪的罪名没有异议。由于李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情没有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且李某某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前科等,李某某的律师认为法院应对李某某减轻处罚。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牡丹区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