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风险来临时,一切都是必然,虽然没有人刻意去希望风险能够来临。
魏某,男,莱芜人,39岁,诊断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于2015年11月1日起在医院住院并透析。长期血液透析医疗费用负担沉重,为此客户想到了保险。被保险人于2007年5月7日投保新华保险福如东海a款产品,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60000元,年缴保费2460元。
2016年2月16日,莱芜新华保险业务员到客户家中签收资料并提交理赔,因客户不能完整提供规律透析材料,理赔人员和业务员先后三次到医院协助调阅血液透析记录单20余份。
2月18日,莱芜新华保险根据材料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60240元。
保险,首先不在于投保多少,而是在于有没有对保险的正确认知。保险的本质其实就是最风险的一种提前安排,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方面就应该像我们对生活的日常计划一样那样自然。我们不希望风险发生,但一旦发生,我们坚决执行我们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