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山东新闻

山东剧毒高毒农药将实行实名购买

2014-03-18 17:56:00 作者:袁涛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等制度,坚决杜绝毒韭菜、毒生姜等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记者 袁涛 报道

      本报济南3月17日讯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等制度,坚决杜绝毒韭菜、毒生姜等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我省是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省农业的生命线。由于农业投入品监管难,一些地方违规经营使用农药现象大量存在,安全隐患非常大。按照《规定》,我省将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实行实名购买制度,其容器、包装物实行回收与集中销毁,购买剧毒、高毒农药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正确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不得向未成年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人员等出售剧毒、高毒农药。

      同时,为了鼓励合理使用农药,我省还将实行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补贴制度。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大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原标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提出:剧毒高毒农药将实名购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嵩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