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间融资阳光化
金融风险的传递性决定了金融业发展必须置于规范秩序下,这是金融监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在原本透明度不高的民间借贷等领域,规范运作与否关涉地方金融安全,省内部分地区前几年就曾因高利贷问题引起全国关注。
早在2012年,我省就在东营、临沂等地开展规范民间融资试点,设立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两类机构。去年下半年,省政府制定扩大规范民间融资试点的政策,将前述试点内容扩至全省。两类民间融资机构由扩围前70余家迅速增至今年6月末的473家。今年上半年,416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投资130.76亿元,57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成功对接借贷需求3.55亿元。
【下沉】:普惠金融进行时
下沉既是普惠金融的题中之义,也是山东作为农业大省推进“金改”的最优选择。长久以来,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机构找不到有效投放对象同时并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金融抑制的宏观环境外,还与农民缺乏可以盘活为金融资源的财产权有关。
因此,过去一年的农村金融改革,紧紧围绕农村产权改革进行。为改变农民缺少抵质押物的局面,过去一年全省推进农村土地、林地、海域使用权等权属确权,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融资在各地纷纷破题。这些工作推进较早的枣庄、潍坊等地,已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集体股权、农村宅基地等抵押融资尝试。
不过,新型农村抵质押权属要想摆脱政府信用背书,真正获得商业银行认可,还需进一步健全抵质押物变现机制。不少地方在建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可盘活农村财产权,有助于价格发现。眼下,依托潍坊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成立的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进入最后筹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