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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收编”中的罪与罚

2014-03-21 11:21:00 作者:周俊  来源:大众网
继禁止早晚高峰使用“打车软件”之后,上海市有关部门再出狠手,要求嘀嘀打车、快的打车与强生、大众、锦江、海博四家出租车公司电调平台进行对接。对接后,某些电调平台已开始向打车软件公司“收租子”,而且要求他们“按单数进贡”

      作者:周俊

      继禁止早晚高峰使用“打车软件”之后,上海市有关部门再出狠手,要求嘀嘀打车、快的打车与强生、大众、锦江、海博四家出租车公司电调平台进行对接。对接后,某些电调平台已开始向打车软件公司“收租子”,而且要求他们“按单数进贡”(3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先是“禁止”性的限制,再是“对接”性收编,虽然个中未着“文件”二字,但有关部门的赫然在侧,行政监管之手的生硬僭越,让人不禁想起马云此前吐槽的那句“被文件打败”。如果说马云的吐槽只是一种对有形之手强行介入市场的无奈,那么在2014年3月13日的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的一番话,显然应该成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生动注笔,在回答记得关于简政放权的提问时,总理如是说道,要正确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

      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照打车软件被“强制收编”这件事来说,打车软件的出现,顺应了当下的市场需求,在国外,使用这种打车软件早已成为潮流,不仅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这本身是值得肯定和支持的。当然,不得不说的是,它的出现,会因为它的不成熟,存在一些不规范,可能对现行的市场格局产生冲击,甚至可能对社会正常秩序产生负面影响,比如打车公平问题、比如安全问题等等。这可能是新生事物无法规避的原罪,那么为了祛除这种原罪,就有必要施以“强制收编”的惩罚吗?

      “强制收编”,正如网友形象地比喻为“让算盘管理计算机”,往小了说,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人为配置,往大了说,这是对市场规律的破坏。如果真的是针对打车软件存在的问题,作为有关部门当然有必要担纲其监督职能,完全可以责令打车软件公司进行合理整改,直到消除不规范因素。至于是不是应该与出租车公司电调平台对接?完全应该是市场主体的决策选择,双方主体可以基于市场规则和前景预期,进行公平、公开对话与合作,但是因为“有关部门的狠手”,电调平台在“文件”助威下,可以轻而易举地向打车软件公司收租,还要求“按单数进贡”。这明显是行政资源强行介入的配置扭曲,是对市场经济也是对法治经济的严重破坏。

      令人不解的是,作为已经过时落后的电调平台,缘何可以得到“文件”的庇护。更大的不解还在于,这样一种以“文件”打败市场,并非独例,居然发生在“多地”。这显然不是简单的市场调控,而是泛滥的利益攫取。考虑到电调平台与出租车公司的关系,所谓“强制收编”,其背后所关联的出租车垄断市场的利益纠葛。在利益纠葛之下,所谓便民,所谓市场秩序,所谓公平合理,必然成为其次。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各地交管部门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利益联盟已经使所谓的监管变味了。

      要打破“强制收编”中的罪与罚,就必须打破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藩篱,让市场经济成为事实上的法治经济。当然,要冲破既得利益者的阻力,正如总理所言,“我们还要继续啃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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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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