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
一、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单位或个人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需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报名,随时受理。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准考证,参加理论、操作考试。考试合格者,办理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可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省中心返回数据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二、报名时携带证件
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现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从事申请职业(工种)工龄的证明材料;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
经办人:侯昭勇 尹强 程祥华
电话:5399516
负责人:陆书彦
电话:5967276
5225796
办公地点:局办公楼二楼职业技能鉴定中心。